首页    通知公告    正文

关于“素质拓展学分”认定及录入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0-04-13  文章出处: 教务处  作者:

各学院:

根据素质拓展学分相关文件规定,现需对在校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进行认定及录入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认定依据

1.2015级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依据《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(暂行) (华交教〔201562)进行认定;

2.2016级、2017级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依据《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》(华交教〔2016119)进行认定;

3.2018级及以后的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依据《华东交通大学“素质拓展学分”实施办法》(华交教〔201953)进行认定。

二、操作规程

1.2020届毕业班本科生,学院教务员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目前已完成的素质拓展学分,并发给相关辅导员(班主任);辅导员(班主任)对每位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进行核查,并将核查结果报送给学院教务员;并由辅导员(班主任)督促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在最后一次报送前完成所欠学分。

2.非毕业班本科生按认定结果录入。

3. 因学籍变动, 由2014级及以前年级至2015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,由于新老教务系统数据无法自动对接,需要将其在老系统中的学分手动录入新系统中。

三、日程安排

序号

工作内容

完成时间

2020届毕业班

非毕业班

1

辅导员(班主任)将素质拓展学分成绩报送至学院教务员

2020522

2020619

2

教务员将素质拓展学分成绩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

2020529

2020630

3

教务员将素质拓展学分成绩录入核对单交教务处教务科熊静处(教8109室)备案。

202061

17:00

202071

17:00

 



责任编辑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