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素质拓展学分相关文件规定,现需对在校本科生“素质拓展学分”进行认定及录入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依据
1.2015级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依据《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(暂行) 》(华交教〔2015〕62号)进行认定;
2.2016级、2017级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依据《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》(华交教〔2016〕119号)进行认定;
3.2018级及以后的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依据《华东交通大学“素质拓展学分”实施办法》(华交教〔2019〕53号)进行认定。
二、操作规程
1.对2020届毕业班本科生,学院教务员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目前已完成的素质拓展学分,并发给相关辅导员(班主任);辅导员(班主任)对每位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进行核查,并将核查结果报送给学院教务员;并由辅导员(班主任)督促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在最后一次报送前完成所欠学分。
2.非毕业班本科生按认定结果录入。
3. 因学籍变动, 由2014级及以前年级至2015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,由于新老教务系统数据无法自动对接,需要将其在老系统中的学分手动录入新系统中。
三、日程安排
序号 | 工作内容 | 完成时间 |
2020届毕业班 | 非毕业班 |
1 | 辅导员(班主任)将“素质拓展学分”成绩报送至学院教务员 | 2020年5月22日 | 2020年6月19日 |
2 | 教务员将“素质拓展学分”成绩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 | 2020年5月29日 | 2020年6月30日 |
3 | 教务员将“素质拓展学分成绩录入核对单”交教务处教务科熊静处(教8栋109室)备案。 | 2020年6月1日 17:00 | 2020年7月1日 17:00 |